
临床用血分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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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床用血分级管理制度1.0目的:根据临床用血的紧急程度,对临床用血申请实行分级管理制度,保证紧急或紧急用血的安全、有效。2.0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对临床用血的管理。3.0制度要求:3.1 临床用血申请根据紧急程度分为“特急”、“紧急”、“急用”、“预定”、“手术备血”、“预防性”六种。3.2 临床医生在填写输血申请单时,需注明用血的紧急程度。抢救病人需加盖“绿色通道”紧急章。3.3当临床用血为“特急”用血时,以下制度适用: “特急”用血仅适用于大量失血,如不马上输血有死亡可能的患者。 血液发放可不进行交叉配血试验,但临床医生要在输血申请单上注明,并签字确认。输血科收到申请单后,立
2、即发给同型红细胞,并在发血单上注明“未配血”。对于未知血型的,可直接发给O型红细胞。但输注前需抽取病人原始血标本,以便检测病人血型。 血液发出后,输血科应尽快完成配血试验,如发现配血不合,应立即通知临床医生停止输血,并进行相容性输血。3.4“紧急”用血适用于失血较多急需输血,但短时间内无生命危险的患者。可选用速度较快的交叉配血方法(凝聚胺法),要求在30分钟内发出第1袋血。3.5“急用”适用于情况偏急,需要优先配血的患者,输血科可根据情况优先配血,配好即用。3.6“预定”适用于择期手术或计划用血的患者。医生在填写输血申请单时,需注明血液输用时间。输血科工作人员应在预定的时间前,完成血液相容性检测。3.7“手术备血”适用于择期手术的患者。医生在填写输血申请单时,需注明手术时间。输血科工作人员应保证血液库存量大于备血量,待临床医生通知确认需要用血时,即完成血液配发。心脏中心除外(处理方式同“预定”)。3.8“预防性”适用于所有有输血可能的患者。输血科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完成“输血前常规”检测,待临床医生通知确认需要用血时,即完成血液配发。3.9为挽救生命,赢得手术及其它治疗的时间,需根据紧急程度,简化紧急大剂量输血时的配血程序,但必须严格做好核对签发和床边核对工作,严防出现人为差错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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