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孕产妇危重症评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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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孕产妇危重症评审方案 孕产妇危重症严重威胁孕产妇的生命安全。开展孕产妇危重症评审工作有助于提高医务人员对孕产妇危重症的早期识别、干预和救治能力。为进一步降低我州孕产妇死亡率,提高妇女的生存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和孕产期保健规范,并结合我州的实际情况,制定孕产妇危重症评审方案。孕产妇危重症评审是由多学科专业人员应用“孕产妇危重症评审流程”(见附2-1)对在医疗机构救治的孕产妇危重症病例进行全程的回顾性分析、评审,直接、快速地获得充分、真实的医疗服务信息,增强多学科的交流,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本评审方案是开展孕产妇危重症评
2、审工作的基本要求,适用于县级及以上提供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 一、 评审目的 1. 分析孕产妇危重症在发生和诊治过程中存在的医疗服务和管理问题,总结成功经验,提出改进措施。 2. 加强专家与参与救治的医护人员的直接交流,提高医护人员知识技能水平,规范孕产期保健和产科服务流程,有效降低孕产妇危重症的严重程度和发生率。 3. 加强各级提供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与执行,增强产科与其它相关科室的协作和应急能力。 4. 促进卫生行政部门加强辖区内妇幼卫生管理,为制定降低孕产妇死亡干预措施提供依据。 二、评审范围 本规范评审的孕产妇危重症是指:妊娠至产后42天内,因妊娠并发症或
3、/和合并症导致孕产妇一个或多个脏器功能受损甚至危及生命的病例。“孕产妇危重症病例筛选标准”(见附2-2)。三、评审方法 提供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内部评审:助产技术服务机构依据“孕产妇危重症筛选标准”筛选病例,组织院内专家组按照“孕产妇危重症评审流程”进行院内评审。按照信息收集要求上报相关信息。县级专家组定期参加、指导各医疗保健机构的评审工作。 辖区内评审:由辖区内妇幼保健机构收集、审核、汇总辖区内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的评审信息,筛选典型病例,组织辖区内专家组进行病例审评。书写、上报评审总结。按照信息收集要求上报相关信息。省、州级专家组定期参加指导县级评审工作。 四、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
4、州、县(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 1. 领导、组织、监督和协调本辖区内评审工作; 2. 将评审工作纳入产科质量管理日程; 3. 组建辖区内评审专家组; 4. 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医疗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 (二)州、县(市)级妇幼保健机构的职责 1. 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具体负责实施区域内孕产妇危重症评审工作;2. 督促辖区内提供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开展评审工作,定期组织辖区内的评审工作; 3. 负责收集、审核本辖区提供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的孕产妇危重症病例相关信息,撰写评审工作总结,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上级妇幼保健机构,并向相关医疗保健机构反馈评审结果; 4. 根据评审发现的问题
5、组织专家组进行分析和研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建议。 (三)提供助产技术服务的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的职责 1. 将孕产妇危重症评审纳入医疗质量管理常规; 2. 组织专家定期对院内的孕产妇危重症病例进行评审; 3. 指定专人负责收集院内全部孕产妇危重症病例信息,并向当地妇幼保健机构上报相关信息; 4. 依照孕产妇危重症评审个案记录表(见附2-3)做好评审记录,将需要上级评审专家组复评的病例资料交至当地妇幼保健机构。 (四)评审专家组职责 评审专家组由卫生管理、妇幼保健、妇产科、麻醉科、内科、外科、重症监护、护理等人员组成,评审组专家应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且在当地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权威性县(市)级医疗机
6、构可为高年资中级以上职称,或聘请上级专家参与)。 1. 按照“孕产妇危重症评审流程”对孕产妇危重症病例的医疗保健服务全过程进行评审; 2. 对评审结果进行分析和研究,制定干预措施;为建立、完善和落实相关医疗服务规范提供技术支持; 3. 针对评审中发现的重点问题,定期开展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 4.州级专家组除定期参加本级的评审工作外,还应定期参与下级医疗保健机构的评审工作。 五、评审要求 1. 遵循保密原则,评审结论不作为医疗事故、医疗过错鉴定和处理依据。 2. 经治医护人员应该积极参与本级医疗机构的评审,及时获得改进医疗服务质量的相关信息。 六、评审时间 1. 提供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至
7、少每季度组织一次院内评审。 2. 县(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区、县级评审,由辖区内各医疗保健机提供1-2份典型病例参加评审。七、信息收集 1. 各级提供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每季度上报孕产妇危重症评审个案记录表、孕产妇危重症病例登记表(见附2-4)、孕产妇危重症评审汇总表(见附2-5)至辖区妇幼保健院; 2. 县级妇幼保健院每半年对孕产妇危重症评审汇总表进行汇总,并报州妇幼保健院。 3. 州、县(市)级妇幼保健院按照孕产妇危重症评审工作总结书写要点(见附2-6)书写评审工作总结,上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上级妇幼保健院,州妇幼保健院每半年按照妇幼保健信息统计时限将孕产妇危重症评审
8、汇总表和评审工作总结的内容上报省妇幼保健院。 附2-1:孕产妇危重症评审流程附2-2:孕产妇危重症病例筛选标准附2-3:孕产妇危重症评审个案记录表附2-4:孕产妇危重症病例登记表附2-5:孕产妇危重症评审汇总表附2-6:孕产妇危重症评审工作总结书写要点附2-1:孕产妇危重症评审流程一、医疗服务基本要素的审评 1.入院 l 当妇女到达医院时,她当时的状况是否符合“孕产妇危重症病例筛选标准”? l 到达医院后,在医生/护士首诊之前,是否有延误情况?为什么? l 从到达医院后至收住院期间有无延误? 2.诊断 l 首诊时对病人状况的了解是否正确、充分和全面?包括: 病人病史、症状、体格检查是否全面?病
9、人状况的初步评估? 入院已有产科并发症/合并症或已为危重症者时,其以往相关就医情况 (当时就医有无延误?诊断是否正确?是否给予相关处理?治疗是否正确?是否有延误? l 相关辅助检查是否全面?包括: 是否对所有必要的辅助检查开了医嘱?(如实验室检查,B超、心电图等) 是否做了所有必要的辅助检查?为什么? 是否所做的辅助检查是必须的?为什么? 做辅助检查和出结果报告时有无延误?为什么? l 诊断是否正确?如不正确,为什么? l 做诊断的过程中有无延误?为什么? l 是否对需要鉴别的问题给予了充分的考虑?为什么? 3.医疗/管理/监测 l 治疗原则是什么?是否符合医疗常规?为什么? l 最初采取了哪
10、些处理?这些处理是否恰当(如建立静脉通道并且保证了足够的静脉补液量?首次负荷剂量的硫酸镁应用等)?为什么? l 其后的处理是否恰当(可能包括手术前、中、后准备与应对措施、对并发症或感染的药物治疗、输血等)为什么? l 是否密切观察病情,及时发现病情的变化?为什么? l 在病情发生变化或由非危重症转变为危重症: 原因是什么?是否适时评估? 是否进行危重症病例讨论? 是否调整治疗方案? 调整治疗方案后的处理是否适宜?为什么? l 对必要的处理开医嘱时有无延误?(包括等上级查看病人的延误或对治疗措施必要性认识上的延误), l 在执行医嘱时有无延误?(如以剖宫产为例,可将这个处理分为多个步骤:通知手术
11、医生、通知麻醉师等其它人员、手术室接病人、术前准备、麻醉、手术等)为什么? l 血制品应用有无延误?为什么?(配血、取血、输血的过程) l 麻醉处理是否正确?(麻醉方式、麻醉药应用和计量、术中情况监测与处理等) l 医务人员之间的病情交流有无延误?(如医生与护士或上级医生与下级医生或值班人员之间或医生与麻醉师之间),为什么? l 在病情危重或发生变化时,是否有良好的医患沟通? 4. 护理、监测和随后的处理 l 对病人所开的医嘱是否恰当、充分?(如护理级别、脉搏、血压、失血量、液体出入量等) l 对病人的监测、措施是否符合医疗、护理常规? l 是否按医嘱执行了监测? l 执行医嘱是否及时、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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